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和步骤如下:
起草起诉状。
筹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:一般证明、证据包含婚姻关系的证明,结婚以后感情、离婚缘由的事实或证据,子女状况的证明,财产、经济状诉证明。
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。
法院决定是不是受理该诉讼:法院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,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。依据法律规定,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,若在7日内不立案的,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原因。
调解: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,调解有三种结果: 第一,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,原告撤诉,诉讼结束;第二,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,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,调解书送达后,即发生法律效力,婚姻关系自此解除;第三,调解无效。
审理与判决: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,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与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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